长春理工大学远程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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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务管理规章
编辑: bte365体育在线投注 日期:2014-04-25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的管理理念和要求,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bte365体育在线投注针对教务管理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一、bte365体育在线投注教师工作规程
二、bte365体育在线投注函授教学过程实施细则
三、bte365体育在线投注函授作业管理办法
四、bte365体育在线投注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五、bte365体育在线投注考务管理规定
六、bte365体育在线投注考试管理暂行规定
七、bte365体育在线投注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八、长春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九、长春理工大学毕业证申报及毕业生档案办理流程
十、长春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办法
十一、bte365体育在线投注教学类档案管理规定
十二、bte365体育在线投注安全管理规定
 
 
 
一、bte365体育在线投注教师工作规程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任课教师队伍建设是保证成人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明确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任课教师的职责和任务,是做好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日常教学工作的关键和基础,也是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为了进一步明确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促进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切实提高我院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成人高等教育的特点,特制定本规程。
一、聘任
1.聘任条件
①教师应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②任课教师一般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且对所讲授课程必须具有两轮次以上的讲授经历。
③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治学严谨、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良好,能紧密结合成人学生的特点.开展教学工作。
④遵守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安排,具有吃苦耐劳、踏实勤恳的教学态度和工作精神。
2.聘任办法
①主讲教师原则上在校内有关院系聘请,若无相应专业或人数不足时,可适当考虑校外聘请。外聘教师要报主管院长审批。
②教务部每学期开学前就任课教师需求情况和有关院系协商,并由有关有关院系择优选聘。教务部也可直接选聘任课教师。
③教师的聘任工作要在开课前一个月内完成,聘任教师确定后由成教院教务部发给教师教学任务通知书和课程安排表,所聘教师未经教务部同意,不准擅自更换代替任课教师。
①对已聘教师,教务部要建立教师及教学业务档案。对认真负责,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要记录在案,给予表彰并连续聘任;对态度不认真、教学效果差、严重违反教学管理制度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要给予通报批评,扣发课时津贴,并且原则上不再聘用。
3. 聘用酬金
①凡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教务部按实际完成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按长春理工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工作量酬金按成教院课时费标准核发。
②每门课程都要按学院规定增记2课时的考试工作量,考试工作量包含命题、校题、监考、阅卷和成绩评定、登分等。
③聘请教师参与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实习实验、社会调查、论文指导、评审等其它教学活动,按实际工作量折算课时核发酬金。
二、教学
1.已聘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针对成人学习的实际,结合成人教育的特点精心备课,既要注重课程系统结构、又要注重重点难点;既要注重知识传授,又要注重能力培养;既要注重课本知识,又要注重学科研究动态,介绍学术观点。
2. 已聘教师可根据教学计划与大纲要求,提供教材的选用版本建议。选用教材要求高质量、新版本、有特色、适合高等成人教育特点,并且经使用证明是切实可供选择的优秀的教材。
3. 严格依照教学大纲按时组织教学,全面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增减课时或变动教学内容,严谨治学,认真负责,讲求方法,提高效率。
 4.担任函授学生教学工作的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编写函授学生自学辅导资料和学习要求,指导函授学生自觉学习。面授时要结合函授学生自学情况,组织教学活动。
 5.对合班、合专业、合级上课的学生,要根据学生实际,结合不同专业、年级的要求,因材施教,兼顾各方要求。
 6.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岗,不得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不得以各种理由缺课或旷课。教师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必须事先向教务部请假,获准后,应办理调(停)课手续,假满后要及时补课。
 7.加强课堂管理,维护教学纪律,保证教学秩序。教师每次上课都要检查学生人数,并要作详细记录。学生缺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时将被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缺课不足三分之一时,教师要在考试成绩中按比例作扣分处理。
 8.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经常性抽查课堂笔记,耐心细致地解答学生疑难问题。注意学生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学生意见,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以良好的教风带动良好的学风。
 9. 教务部要加强对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要经常深入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通过开展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学生评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要结合成人教育特点,积极探索构建成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我院成人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作业
 1.作业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于帮助学生理解、消化和巩固知识,以及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教师必须认真对待,充分重视,定时布置、及时批阅,做好记录。
 2.学生缺交一学期作业总量的1/2 时,取消该门课程结业考试资格,不足1/2 时,可由教师按比例扣分。
 3.作业批阅及评定成绩,一定要客观公正,不送人情分,不打情绪分。作业成绩要以30%比例记入结业成绩总分。
 四、命题
 1.教师必须以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为依据,领会大纲精神实质,分析和理解大纲所规定的知识点和知识面,结合教材及教学实际命题。
 2 一门课程要求同时命A 、B 两套试题,知识覆盖面必须达到80%以上。A 、B 两套试题原则上不许重复,如有个别十分重要的内容必须要考时,重叠率不得超过15%。考试时教务科从中选择一套试题,另一套作为备用卷用于补考。
 3.命题必须考虑教学目的和任务。知识题、智能题、实践题应各占一定的比例,各科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既不平均使用力量亦不过分强调某一方面。
 4.题型使用一定要把握准确。既要有一定数量的客观题,又要有考察学生能力的主观题,两者要搭配适度。
5.命题必须符合大纲所要求的质量:从质上讲必须要达到成人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水平,不得随意降低难度,更不得偏离教学大纲;从量上讲,考试一般为两个小时,学习中等程度的学生需要完成的时间应控制在一小时四十分钟以上,不得随意减少题量。
6.教师讲授结束后,应指导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促使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不得划范围、指重点,更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题、漏题与泄题。若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7.同一门课程由多名教名任课时,由教务科指定命题负责人,组成命题小组。由命题小组负责命题。
8.教务科每年将组织管理人员与专家对已考过的试题做一次命题质量全面评估,评估的结论纳入教师业务考核之中:
9.教务科要将所用试题分类登记,卷宗存档,创造条件建立成教院试题库。
五、阅卷
1.试卷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和衡量教师教学整体效果的一个重要的量化指标,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努力使试卷评阅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考试结束后,教师到教务科领取试卷,必须在一周之内阅完,核对无误后,将成绩登记表连同按要求装订好的试卷一并交教务部,不得延误。
3.同一门课程要组织评阅小组,集体流水评阅。要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并严格阅卷,防止阅卷过程中出现偏差。
4.阅卷一律使用红笔,每题题头要给出得分,试卷题头号要给出总分,并填写阅卷教师姓名。评分、总分都要准确清楚。卷面的分数一般不许更改,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必须由评卷教师写出情况说明,经教务科批准后才可更改。
5.教师必须严格遵守阅卷纪律,排除一切干扰,坚持标准,不随意降低标准,不给人情分,不受情绪影响,公正廉明、实事求是。对违纪试卷、雷同试卷一律按“0”分处理,并在成绩册上予以注明。
6.阅卷结束后,必须对答卷情况做定性、定量分析,从中总结经验,改进教学。并且力争使班级成绩分析成正态分布。教务科每学年将组织做一次试卷抽样分析报告。
六、课时费标准
1、教师讲课费用(含实验费)。教授每学时45元,副教授、讲师、助教(含硕士和博士毕业生)每学时40元,日语等课程外聘的教师或急缺的教师每学时50元,补习班教师每学时50元,此标准外教师的课时费另定;
2、教师监考费每学时20元;
3、教师出题工作量为2学时,判卷工作量为1学时;
4、指导毕业论文每人次为2学时,毕业实习每人次为1学时(包括批阅);
5、批阅函授自学笔记每门课为1学时;
6、教师毕业答辩每天100元;
7、编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每套工作量均为5学时;
8、函授班主任费每次660元(含税款)。
二、bte365体育在线投注函授教学过程实施细则
    函授教育的教学过程,由自学、面授、作业、实践、考试等一整套主要环节组成。为了确保函授教育各教学环节的顺利实施,实现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化,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自学
第一条  自学是函授学生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是函授学习的重要形式,因而也是函授教学的重要环节。自学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因此,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自学管理。
第二条  函授学生要充分认识自学的重要性,提高自学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合理安排工作、学习、生活的时间分配,排除制约和干扰自学活动的诸多因素,确保教学计划规定的自学学时的完成。
第三条  函授学生必须依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安排自学进度。认真阅读教材和参考资料,坚持做自学笔记。
第四条  函授学生要在自学的基础上完成作业,以作业促自学,根据作业布置情况有目的、有重点地学习教材内容。
第五条  提倡函授学生组织自学小组,确定自学活动日期·场所和方法,讨论和交流自学体会和疑难问题,互相督促、互帮帮学。
第六条  函授学生在自学过程中如遇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可与教务部联系,向任课教师来函寻教。教务部必须在前一学期末将自学内容告知学生。
第七条  教务部每学期对函授学生的自学笔记进行检查或抽查。教务部对自学成绩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
2、面授教学
   面授教学是函授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函授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八条  函授任课教师由教务部根据教学实施计划确定。在全院教师中择优选聘。
第九条  受聘面授教师应事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认真研究函授教育的教学方法,提高面授质量。
第十条  课程面授的前一个月,教务部印发课表,时间表。面授期间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换。
第十一条  面授教师应为人师表,对学生既要热情关心又要严格要求。
第十二条  面授教师教学应认真负责。上完内容,上足课时,指导学习方法,体现函授教学特点,使学生所学知识真正得以深化和系统化。
第十三条  函授学生面授期间,要虚心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集中精力,认真听课,刻苦学习。遵守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四条  班主任要做好面授期间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既要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排扰解难,又要加强纪律和管理,严格考勤。教育函授学生树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第十五条  教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听课,教学评估,组织学生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检查面授教学工作。
3、实验或实践
第十六条  实验、实践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锻炼独立工作能力和开发智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属于不可缺少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第十七条  根据教学计划,教务部应在实验、实践前的前一学期写出报告,就实验、实践和经费、人员,安排等方面提出详细意见,待批准后要提前动手做好教学前一切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函授学生必须按辅导教师的要求认真预习,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认真独立地完成好实践教育任务。
第十九条  凡不按规定交实验、实验报告或无故缺习者,实践、实验成绩以“0”分计,并不许参加补做或补考。凡因故请假考核不及格,其补考或补做随下级安排进行。
4、考试(考查)
第二十条  考试是中检验函授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对学生所学知识的检查,也是对教学工作检查。因此,搞好考试工作是函授管理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第二十一条  考试工作分为命题、制题、试题保管、考试组织及考纪、评卷等主要环节,每个环节都要认真抓好、堵塞漏洞,把好质量关。
第二十二条  遵循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范教学和考核内容,加速建立试题库,逐步实行教考分离。
第二十三条  教师命题应根据大纲和教材,适当把握难度和题量。文、理科均要命同等水平AB两套试题(两小时)。试题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试题、答案以及评分标准一同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科。教务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试题质量与数量。
第二十四条  试题必须用钢笔工整书写在学院印制的试题纸上。试题由教务科抽签采用,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示意或干预。
第二十五条  面授教师必须按教务科规定按时上交命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不得以任何拖延。
第二十六条  每一学年教务科组织一次对己使用过的试卷进行抽查,分析、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在案。
第二十七条  任课教师、教务科工作人员要强化试题保密意识,严防试题泄漏。教务科还要详细做好试题的保管、印刷、分装工作,认真检查,谨防错漏。
第二十八条  班主任考前要对学生进行考纪考风教育,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杜绝作弊现象。教务科考前要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考务组按要求安排考场,配备认真负责的教师或管理干部监考。
第二十九条  教务科要认真组织考试、加强巡视。学院领导要参与考场的巡视检查工作,遇到问题及进处理。
第三十条  函授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
第三十一条 教师评阅试卷应及时认真,坚持标准,不看情、不照顾。函授学生在考试后不得向教师说情,送礼,也不得纠缠教师查分、争分。如若发现,必将从重处理。
三、  bte365体育在线投注函授作业管理办法
   布置、完成、批阅作业是函授教学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督促函授学生平时自学,提高函授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为加强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各科作业必须在课程开设的前一学期面授结束时布置给学生。任何教育理论课和专业基础课都必须布置作业。作业量以函授自学时数的1/2完成为宜。
2、作业布置要根据教学大纲、教材要求及本门课程的自学学时待方面综合考虑。覆盖面达到大纲规定讲授内容的80%以上。教师将作业布置内容交教务部审查合格后,才能安排打印。
3、函授学生必须在平时自学的基础上,认真、独立、按时完成作业。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编序一致。作业必须在面授报交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补做,更不得抄袭他人或让人抄袭,违者,按学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班主将学生作业收集由教务部转交任课教师批阅。任课教师要详细批阅并打出作业成绩。
5、作业成绩按百分计,然后按30%折算成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6、教师阅批作业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杜绝人情分和倾向。
7、学生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成绩不及格:
①、未完成作业;
②、书写潦草;
③、错误较多;
④、拖延交作业时间。
8、教师批阅作业费由成教院支付,每份l元。
9、教务部各班主任要抓好学生的作业工作,把教师的作业布置与批阅当作教学工作一个重要方面来抓。做到措施具体,落实得力,成效显著。
10、每学期教务部要对整个作业情况做一次检查或抽查。
四、bte365体育在线投注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并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  入学、注册与学籍
第三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时,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所在合作办学点(函授站)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开始注册时,学生必须先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凡因故不能按期到院注册的学生,不准他人代为注册,须在注册前用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向所在函授站请假,经学院批准,报教务部备案,可缓期注册。缓期的日数按考勤规定手续办理。未经批准,按旷课论。
暂缓注册的学生可以修读当前学期相关课程,并在缴纳学费后正式注册,其所修课程及成绩在正式注册后才有效。因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而造成未按学院规定期限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第六条  学生注册后,即取得该学期在院学习的学籍证明。经学院批准后,所选的各门课程和各类学习环节取得的成绩和学分方有效。
各函授站应在每学期开学后按照规定时间到我院教务部注册。
第三章  学制与修业期
第七条  专科、专升本、本科各专业的标准修业年限以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准。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延长修业期,延长修业期累计不超过6年(从录取年份开始计算,含休学),学生在延长修业期内应办理注册手续。
第八条  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资格者,可以申请延长在院修业时间,每次申请延长修业期一年。延长修业期的学生,从教务部批准公布之日起编入相应年级学习,学生延长修业期应按所在专业最新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四章  选课、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九条  已注册的学生在学院教学培养方案的指导下,每学期按照学院规定的选课程序取得修读课程的资格,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学生选课以后,确有特殊原因需终止某门课程修读,应按规定办理退课手续,函授站上报经教务部批准后,可终止该课程的修读及考核。
第十条  已注册的学生选课以后,参加该课程考核合格后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第十一条  考核成绩一般应含平时、期中、实验、期末等各阶段(环节)成绩,并按比例评定。具体比例由各开课函授站提出,报教务部批准,任课教师在首次课堂上对学生公布。原则上重要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考试课程由函授站安排考试日程,报教务部备案,考查课程一般可根据平时测验、作业、实验报告、课程设计等方式综合评定成绩。
第十三条  课程考核评分可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低于60分或“不及格”的课程视为没有获得该门课程学分。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违纪者,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第十四条  按学院教学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和学生选定的限制性选修课,采用计算学生累计取得的学分与平均学分绩点的办法客观评定学生学习的“量”与“质”。
各级记分制与百分制成绩及课程绩点的换算如下:
 
百分制成绩
90-100
80-89
70-79
60-69
〈60
课程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
五级制成绩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课程绩点
4.0
3.0
2.0
1.0
0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一)平均学分绩点是授予学位的依据,也可作为学生在专业或班级中学习成绩排序及对学生进行各种奖励的依据。
(二)任选课只计学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不计入。
(三)各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成绩登录到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报到函授站,由函授站统一交到教务部。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具备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
(一)无故旷课超过该门课程(包括独立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计划学时数的二分之一;
(二)无故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
不允许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由任课教师确定。确定后,任课教师要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学生和学生所在函授站,并报教务部备案。
第十六条 学生在考核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或患重病要求请假(缓考)者,必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向所在函授站书面请假,经函授站、教务部审查批准后方能有效。因病请假要有校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未经批准请假的学生,视为旷考,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重修课程:
(一)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函授站组织补考一次,仍不合格必须进行重修,其成绩按高分登记。
(二)对某些考核已合格的课程(不含补考及格),但是成绩低于75分的,学生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申请重修,其成绩按高分登记。
第五章  休学与复学
第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因申请出国留学,由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所在学院院长审核,教务部批准,可休学保留学籍。
(三)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服役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
(四)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经批准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个学年为限(因病经学院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6年。
第二十条  凡休学的学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明,经函授站负责人审核同意,教务部批准,由教务部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明。
第二十一条学生申请休学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休学申请书;
(二)因病休学的应出具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书;
(三)自费出国留学的应出具出国证明;
(四)应征入伍的应出具部队政治部门的证明和入伍通知书;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必须持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书,经学院指定医院复查证明已恢复健康,才能复学。
(二)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明向学院申请复学,经学院教学负责人审查同意,教务部批准,方可复学注册。
(三)学生休学期间,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取消复学资格。
(四)休学期满后两周内不办理复学手续或未办理继续休学手续而不复学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复学,编入同专业相应年级学习;若该专业相应年级没有招生,则可由本人申请,函授站同意,教务部批准,转入本院相近专业学习。
第六章  留级、退学警告、退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一个学期因课程学习不合格,导致所取得学分低于本科教学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二分之一的,给予学习警告,下达《学习警告告知书》;第二次给予学习警告的,应予留级。同时给予退学警告,下达《退学警告告知书》。
第二十五条《学习警告告知书》、《退学警告告知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学院各一份)由学院负责通知学生。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第三次给予学习警告的;

(二)在院学习超过六年(含休学、保留学籍)没完成学业的;
  (三)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四)经学院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院学习的;

(五)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六)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七)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二十七条  退学学生由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教务部审核后上报学院,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学院下发退学决定书。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应按录取专业就学,一般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个别学生经考核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准许转专业。
第三十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我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三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专科、专升本科二年及二年以上的;

(四)本科三年级及三年级以上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二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和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须经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吉林省成人高等学校调整专业备案表》所在函授站同意盖章,由教务部审核,主管教学院长审批;
(二)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须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审核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学生跨省转学,需由转出学院发函向拟转入学院联系,拟转入学院同意后报转入学院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四)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一般应在转入学期开学前办理。
第八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德、智、体合格,在规定学制内修完成人教学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并取得规定的各类有效学分,按规定缴纳并结清学费,准予毕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函授站领取毕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  凡取得毕业证并符合《长春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五条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经本人申请,学院可出具相应证明,办理《毕业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未学满一学年退学的学生,学院发给学习证明。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五、bte365体育在线投注考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促进考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考务组织
1、考务工作在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会同系(部)及有关职能处(室)统一组织实施。
党政有关部门(学生处、团委、总务处,办公室、保卫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期末复习考试期间的宣传教育、后勤保障、校园治安等方面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学院各级教学管理干部、学生管理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期未复习考试期间应按规定到岗。
2、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编排公共课《考试日程安排表》,各系(部)编排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表》,并于考试前两周下发各系(部)、教研室、学生班级并张榜公布。考试的日程安排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
3、各系(部)应在复习考试前,采用适当的方式对师生进行动员,使学生明确《考场规则》,使监考和巡考人员明确各自职责。
二、考务工作要求
1、教务处依据教学计划在考试前两周会同各系(部)下达本学期各考试课程的安排表(考试时间、地点、科目、专业)及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安排表。
2、各系(部)组织学生对所学课程进行系统、全面地复习,不得任意缩小考试范围,更不能向学生暗示试题内容。
3、考试可采用笔试、口试和现场技能操作等方式,笔试可采用闭卷、开卷等方式。笔试时间一般为100—120分钟。
4、试卷命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份量、覆盖面、难易程度要适当,着重检查学生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实践应用能力。试题类型要符合课程特点。命题应力求使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
5、试卷命题工作由各教研室统一组织。各教研室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试卷库或试题库。非试卷库或试题库命题的试卷,采用A、B卷。对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门课程的不同班级,应使用统一的试卷考试和补考。
考试试题和补考题应做到难易、份量相同,均应附有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
试题应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必要时可以调整或重新出卷。
试题经各系(部)主任审签后,系教学秘书汇总交教务处,再由教务处抽卷,交文印部门付印。
6、试卷的审核、印刷、装订、封存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在考试前一周完成。试题一经确定,考前作为学院密件封存,考后作为教学档案归档。
7、考试课程要逐步做到考教分离。即由非本课程任课教师命题,由教研室组织教师统一阅卷。教师阅卷应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得任意变动。
8、考试安排表由各系(部)公布。考试必需的用品(草稿纸、监考牌、考场封条、考场钥匙、胶水、装订针、线、剪刀等)由各系(部)负责,在考前一周作好准备。
9、考试成绩应在考试(查)结束后三日内登记好,各系(部)教学秘书把成绩输入微机后,向教务处报盘。各系(部)应组织任课教师做好试卷及成绩分析工作。
三、补考规定
l、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按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补考。
2、补考日程表(考试班级、课程、时间、地点、监考人员、巡考人员)的编制与正考相同,于考试前两周下发各系(部),并张榜公布。
3、补考使用B卷或抽试卷库中的试卷。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刷管理。
4、补考阅卷应即时进行,阅卷结束后成绩立即报教务处,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四、考场的编排
1、考场内必须按一人一桌或隔桌安排座位,若一个教室同时安排两个不同班级进行考试,监考人员一定要将学生交错安排入座。
2、每一考场至少配备两名监考人员。
3、后勤及有关部门应保证考场设施完好和考场周围环境整洁安静。
五、考场规则
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持学生证或准考证进入考场。无学生证或准考证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学生必须按自己的考号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学生证或准考证放在靠走道的课桌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对。
3、学生迟到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以旷考论处,考试成绩以零分计;考试开始30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4、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学生在答卷前,应首先在试卷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或学号,然后开始答卷。
5、除试卷错发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外,学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6、开考30分钟后,学生才能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需暂离考场时,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记入考场记录。
7、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交卷退出考场。提前交卷的学生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外高声喧哗。
8、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或多项)者,均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
(1)、考试期间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经监考人员口头警告一次,仍不改者(2)、不按指定座位就座,经监考人员批评一次后,仍不接受者。
(3)、提前交卷后仍逗留考场内或考场外高声喧哗,经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口头警告一次后,仍不改者。
(4)、考试结束后,故意拖延时间或将试卷携出考场者。
凡不服从考场纪律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9、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或多项)者,均以考试作弊论处:
(1)、以各种形式将不准带入考场的物品(如:教材、资料、小抄、笔记本、作业等)带入考场,考试开始后,被监考人员查出。
(2)、以各种方式偷换试卷、传递字条、使用暗号传递信息者。
(3)、偷看抄袭别人试卷或故意让别人偷看自己的试卷。
(4)、借故离开考场与他人交谈或看有关考试的内容。
(5)、冒名顶替别人考试。
凡属考试作弊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10、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或多项)者,均以考试严重作弊论处:
(1)、指使他人替考。
(2)、组织团伙作弊。
(3)、以威胁手段强迫别人协同作弊。
(4)、偷盗、买卖试题试卷。
(5)、在校期间,二次以上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
凡属严重作弊者,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六、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标志,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学生的学生证或准考证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凡两证缺或不相符,不准参加考试。
(2)、检查学生的座位是否正确,不正确者必须调整。
(3)、清理考场,凡属不准带入考场的物品,一律集中存放于指定地点。
(4)、宣读考场规则,重申考试纪律。
(5)、领发试卷,并按规定时间启封试卷,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几大题、共几页。
2、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切实负责,认真执行考场规则,狠刹考试违纪、作弊的歪风。
(1)、在考试过程中,凡迟到15分钟以上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以旷考论处。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监考人员应详细、如实记录考场记录。
(2)、凡属违反考试纪律、作弊和严重作弊的考生,监考人员应立即停止其考试,令其退出考场,交学生所在系考务领导小组按规定处理,并详细、如实记入考场记录。
(3)、监考人员有权根据考场的需要,调整个别学生的座位。并将原因详细、如实记入考场记录。
(4)、对于需要使用计算器工具的考试课程,学生应该自备。学生非借用不可者,需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由监考人员负责传递,监考人员在传递时,应完全关掉计算器开关,不准保留(记忆)原有数据。
(5)、监考人员有权制止考场外影响考试的各种事件,并认定该事件的违纪性质,凡按违纪处理者,监考人员应详细、如实记入考场记录。
(6)、监考人员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对于考试结束后借故拖延考试时间和违纪的学生,监考人员有权认定其违纪性质,并记入考场记录。
(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并按考场记录的要求,详细填写所有的栏目。经个人签名后,将试卷与考场记录一起交所在系(部)考务办公室。
3、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接受院考务领导小组、系考务领导小组和院巡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4、考试期间,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或多项)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监考人员迟到、早退,或不经系考务领导小组组长批准而擅自旷工。
(2)、监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不认真履行本守则第一项规定者。
(3)、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不认真履行本守则第二项规定者。
(4)、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不能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者(如看书报、说与监考工作无关的话、吃东西、抽烟,非监考需要而脱离考场等)。
(5)、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对学生的违纪或作弊行为视而不见,不予制止者。
(6)、整个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有袒护甚至纵容学生违纪或作弊行为者。
(7)、监考人员不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如:缺项,无签名等)或不交考场记录者。
(8)、试卷装订不按顺序号,漏装,错装,倒装者。
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监考资格、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致行政处分。
七、教职工考纪考规
教职工违反下述行为之一者,视为违反考纪考规:
(1)、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方式泄密或变相泄密。
(2)、暗示或协助学生作弊。
(3)、为学生卷面改错。
(4)、私自为学生卷面加(减)分。
教职工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经调查认定后,由学院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考纪考规者给予行政处分。
八、考务工作的检查
l、考试期间,由学院统一安排抽调各系(部)领导和有关职能处(室)干部担任巡考员,按规定职责对全院考场巡视检查。
2、考试期间教务处对考试中反映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3、考试后教务处应会同系(部)对试题质量、考试成绩作出评估和总结。
六、bte365体育在线投注考试管理暂行规定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和评价学生学习效果和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做好考试工作是加强教学管理的重要方面。为了加强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的有效性、公平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考试在提高教学质量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成教学生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规范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考试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考试命题
1、各门课程的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应突出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
2、每门课程考试应编制A、B两套试题,一套作为考试用,一套备用,并附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
3、命题工作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完成。
二、试卷的印制与管理
1、本部任课教师将试题和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于考试前一周交教务科保管、印制。
2、教学点必须安排专人保管试题。
监考人员在考试前30分钟在教务科领取试卷。
3、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答卷收齐并填写记录后交回教务科保管。
三、考场管理和监考安排
1.各班按照单人、单桌原则编排考场。在考场紧张无法保证单人单桌的情况下,可以将不同课程考试交叉编排。
2.各班应做好考场的清洁与布置工作,保证黑板、讲台、讲桌、门窗、地面干净整洁,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3.考场的监考教师不得少于2人。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实填写有关记录。
4.考试期间,成教院将组织考试巡视小组,检查考试情况。
四、考试纪律
1.学生于开考前10分钟进人考场在指定位置就坐。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试,以旷考论。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2.学生考试时,除任课教师指定的考试用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刊、数表、纸张等。其它物品均应放在讲台或指定位置,不得带人座位。
3.学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考试规定的书写笔,所有答题内容必须书写在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答题纸装订线内,学生答卷前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填写好本人的专业、年级、学号、考试科目、学年等。
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五、试卷评定与考试管理
1.任课教师在评卷中要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进行。
2.任课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bte365体育在线投注学生平时成绩登记册》,字迹要工整、清楚、准确,不得用铅笔或红笔填写,不得涂改。任课教师应在评卷工作结束后,填写质量分析表,并连同成绩册、试卷及时送教务科。
3.教务科汇总不及格学生名单,填写不及格学生登记表,并及时通知学生本夕、。4.教务科负责学生成绩的登记和学籍管理工作。
六、试卷分析和归档管理
1.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对试卷进行分析,填写质量分析表。
2.任课教师要按以下顺序装订试卷并及时交教务科。
①bte365体育在线投注试卷密封封面。
②bte365体育在线投注试卷装订册。
③bte365体育在线投注课程考核试卷质量分析表。
④bte365体育在线投注学生学期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
⑤空白试题。
⑥试卷。
3.教务科安排专人保管试卷,待学生毕业离校一年后将试卷销毁。
七、补考与缓考
1.不及格学生的课程补考工作由教务科统一组织进行,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函授学生的补考一般安排在下次面授时进行。
2.补考成绩及格后统一以60分记人成绩档案,缓考学生以实际分数计入档案。
3.考试时因病、事请假办理缓考手续者,准予缓考。学生参加缓考,需交纳考务费。
八、教学点考试管理
对教学点考试工作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各教学点应在考试结束两周内将装订好的试卷和学生成绩登记表送学院保管。
七、bte365体育在线投注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完善学生成绩考核机制,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成绩考核范围
    1、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社会调查、技能考核等实践环节和选修课)每学期都要进行成绩考核。
    2、每学期考试科目中专一般不超过五门,大专一般不超过六门,其余作为考查课或根据平时学习情况由教师评定成绩。
二、成绩考核方式
    1、成绩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
    2、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调查、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等采用平时考查、卷面评阅和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
    3、各系(部)要建立完整的平时考核成绩记录,并使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占一定的比例。
    4、鼓励各系(部)任课教师积极探索高职教育考试模式,并进行考试改革。考试改革方案应经系(部)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核命题的要求
    1、考试与考查科目的确定,先由教研室提出初步意见,经系(部)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2、凡考试科目的命题,应采用统一命题的方式拟定。试题拟定后,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阅同意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印刷。考查科目可由任课教师自行命题。
    3、命题范围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要求覆盖面宽,分布合理,能反映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4、试题须有科学、符合计划、大纲和实际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试题的难易程度和份量要适当。试题须有层次且各层次的题目要在整个试题中各占一定的比例。基础知识、基本概念题占50%,中等难度题占30%,较高难度题占20%,要适当增加重点内容和应用性较强的内容。
5、各门课程都应拟定内容不同、难易度相当的A、B两套试题,经教研室、系(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指定一套为正常考试用题,一套为补考用题。命题的同时,应拟订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四、成绩管理
    1、学生的考核成绩,凡笔试的科目采用百分制,考查科目成绩一律用等级分(即“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百分制与等级制的换算标准是:85-100分为优秀(A)、70-85分为良好(B)、60-70分为及格(C)、59分以下为不及格(D)。
    2、考试科目的试卷评定采取流水阅卷,统一答案,统一标准,统一评卷。评卷登分过程必须认真复查,避免出现漏评、漏记、错记和合分差错。
    3、各系(部)教学秘书要认真统计和登记学生的考核成绩,成绩册一式两份,系(部)保存一份,报教务处一份。成绩册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涂改。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随意查阅。各系(部)教学秘书应在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成绩输入微机,分数应与成绩底册完全一致,输入微机时不得随意简化课程名称。
    4、各系(部)应在考试结束后将成绩通知单发(或寄发)给学生本人。
    5、已评阅完毕的试卷,由相关系(部)妥善保存,到期销毁(学生毕业离校一年为止)。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要求核查试卷。查卷须在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本系(部)教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部)主管领导批准,由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在教务办公室核查试卷,并签署核查结果意见。学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如确有错误,须更改成绩,任课教师要有正式文字报告说明原因,并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答案后,方可更改。
    6、期末考试成绩某班级某学科有30%或30%以上的同学不及格,该学科任课教师要对造成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情况严重的,系(部)要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书面说明并报教务处。
7、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管理高度负责,不得应学生的要求提分加分,否则视为协同作弊,追究责任。成绩登记有误,则应重新填写或在改动处签字,并在该处加盖本系(部)教学办公章。
五、关于补考、统考
    1、学生期末考试不及格,应在下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进行补考。如补考仍不及格,可参加毕业前的大补考。无故不参加正常考试者,不得参加正常补考,毕业前可根据表现参加毕业前大补考。
    2、补考成绩只记及格(60分)和不及格两个等级。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成绩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安排,各系(部)具体负责实施,实施办法参照《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考务工作管理条例》。
八、长春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过程最后一个环节,它即可巩固、深化学生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考核学生的业务能力,检查教学过程中各教学环节的教学效果和质量,因此毕业设计是教学过程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
一、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的教学要求
  1、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提高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2、通过对某一方面的技术问题的独立设计或研究,使学生具有从事科研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培养学生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以及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
   1、成立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主管校长担任,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和有关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有关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秘书担任委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对毕业设计工作统一管理、研究和布署,指导毕业设计全部工作。
   2、选题: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具有运用知识和培养能力的综合性。
  (2)应尽可能结合学生所在单位的生产或技术工作的需要,选择与生产、科研任务相结合的工程技术问题,也可以选择假拟题目;
  (3)在校内进行毕业设计者,题目可参照日校毕业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
  (4)题目的大小和难易要适当,即要保证绝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并达到毕业设计规定的工作量,同时又要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出较高的要求,使他们充分发挥其才能。
   4、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文件:
  (1)毕业设计指导书,由有关教研室制定,教研室主任审批后,发给指导教师与学生,内容包括:毕业设计的目的、要求,教师与学生的职责;毕业设计的基本内容、工作量,对图纸、计算、实验及说明书的具体规定与要求,进行毕业设计的步骤与方法。
  (2)毕业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学生姓名、专业、毕业设计题目及主要内容;设计的原始数据与资料;说明书应论述的内容;应该完成图纸的名称与数量;实验名称与要求;指导教师姓名;主要参数与资料等。上述内容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名,经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后发给学生。
  (3)毕业设计进度表,在毕业设计开始前,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拟定,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进度表的内容包括:起止日期、周次、各设计阶段名称及其占工作量的百分比;检查周次、检查结果及学生完成设计的工作程度等。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
   1、学生应严格按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文件的指导和要求,
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毕业设计,按计划完成规定的设计任务,且对设计中所作技术决定及计算、实验的正确性负责。
   2、每个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文科不超过8人,理工科不超过5人。
3、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或有关人员应经常了解毕业设计工作,要求学生按进度完成,发现有拖后进度者,应分析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迅速扭转或补救。
4、成人教育本、专科的毕业设计(论文)要进行公开答辩。答辩由“毕业答辩委员会”主持进行,下设答辩组,答辩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由答辩委员会委员兼任,成员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担任。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参照全日制的要求进行,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答辩结束后,将毕业设计(论文)交由教务部登记保存。
通过答辩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或没参加答辩者,不准按时毕业,原则上应与下届学生一起参加补答辩。
九、bte365体育在线投注毕业证申报及毕业生档案办理流程
一、毕业证申报
我院现有在校生学制分为2.5年和5年两种,毕业时间分别在7月份和1月份。要求函授站在4月份、10月份上报毕业证办理材料:
    1、《毕业生名册》: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纸质版加盖函授站公章,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654300105@QQ.com。
    2、认真核对毕业生学籍信息,如与实际不符,本人填写《吉林省高校学生信息变更审批表》并签名,加盖函授站公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函授站填报《学生信息变更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函授站公章一并上报。
    3、组织毕业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新华社毕业生图像采集。认真核对毕业生照片是否本人并与学籍信息一致。确认无误后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序后上交。
4、申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本人填写完整信息并粘贴照片。
5、认真核对《毕业生信息反馈数据》,对办理毕业证数量、毕业生学籍信息、毕业照片等数据进行最后确认。确认无误后不得变更,并按照此数据办理毕业生档案。
二、毕业生档案办理流程
1、在教务部领取《函授站毕业生档案办理流程单》,财务、院长签字后凭此单到教务部办理毕业生档案。
    2、教务部盖章材料:《成人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卡》(2份)、《成人学生学籍卡》。其中《学生成绩卡》(1份)、《成人学生学籍卡》存入长春理工大学档案馆。
    3、领取《考生信息表》,《毕业证书》芯、皮,《毕业生档案袋》及封条。
4、教务部分管学籍、教材老师及负责人在《函授站毕业生档案办理流程单》上签字。
5、函授站经办人在《函授站毕业生档案办理流程单》上签字,此流程单教务部存档。
    6、领取下一届毕业生用空白《毕业生登记表》。
三、 毕业生个人档案材料内容:
1、《成人学生登记表》1份
2、《毕业生登记表》1份
3、《考生信息表》1份
4、《学生成绩卡》1份
5、《毕业证书》芯、皮各1个
6、《毕业生档案袋》及封条各1个
十、bte365体育在线投注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办法
1、学生修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准予毕业,并颁发由省教育厅验印的毕业证书 (证书经国家电子注册,在中国教育网站公布) 。
2、学生领取毕业证书前,需结清在校期间所欠费用(包括学费、书费等费用),并交验交费收据。
3、学生领取毕业证书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并签字领取;由他人代领的,携带代领人及领取人身份证件,并由代领人签字领取。
4、学生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后,档案材料交由学生单位人事管理部门。
5、学生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办毕业手续;在出具相关遗失证明后,经省教育厅审批可办理毕业证明书。
6、毕业学生学籍档案材料存入学校档案室,已毕业的学生开具证明材料由学校档案室出据。
十一、bte365体育在线投注教学类档案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院教学类档案管理,根据原国家教委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制定我院教学类档案管理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均属教学档案。
2、教学档案是衡量学院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学院档案的主体、核心和重点。
3、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三纳入”,“四同步”,即纳入教学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上报评审材料、教师考核晋升与档案部门出具档案、证明同步。
4、各系(部)和教学业务部门应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材料,并按期向学院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
5、努力提高教学管理档案部门和人员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积极参与教学管理,成为教学管理和教改参谋部门,成为教学业务工作的信息咨询部门之一。
6、要把教学档案工作列入学院教育发展计划,在经费、库房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保证。
二、归档要求
1、在教学实践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具有长期的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2、必须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必须遵循自然形成规律,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
三、归档主要内容和重点
1、归档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学科与实验室建设、课堂教学与实践、毕业生工作、教材等方面。
2、归档的重点是学院和本部门在教学工作特别是教学实践各个环节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字材料。
四、教学文件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1.形成和积累
(1)每年新学期开始后,各系(部)主任、教学干事接受由学院布置下达的积累教学文件材料的任务。
(2)教务部门会同档案部门向各系(部)发放各种教学文件材料表格、卷宗袋等。
(3)系(部)兼职档案员按文件材料分类表分别积累教学文件材料,并定期进行整理。
(4)档案室随时了解、督促、检查、指导兼职档案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积累工作。
2.整理组卷
(1)由各系(部)或教学管理部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将积累的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根据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和便于利用查考的原则进行组卷。原则上相同内容的文件材料组成一卷便于利用,同一内容的文件材料数量多时可分别组成若干卷,也可以根据文件材料的内在联系,对问题单一、文件较少按不同内容分别组成薄卷。
(3)教学文件材料按永久、长期、短期顺序要求分门别类排列。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要求排列。
(4)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格式统一,签字手续完备。破损的文件材料应进行修补完整后归档。
(5)卷内材料一律拆掉金属物,分别用线装订。
(6)凡是文件材料未注明标题的应注明题名、责任者、时间。
(7)按顺序编排页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书写文字,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页号的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下角。
(8)填写卷内目录及备考表。
五、归档验收
1.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排列、书写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规定要求,接受人应拒绝接受并予以指正。
2.移交时应填写移交凭证,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防丢失。
3.教学综合管理文件次年6月底归档,其他各类材料完成一个培养周期(即一届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于当年寒假前一次性归档,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系(部)档案管理人员按时移交。
六、教学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1.系(部)教学管理部门领导职责
(1)制订和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把教学档案全面纳入教学管理之中,并监督执行。
(2)加强与学院档案室联系,共同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教学档案质量。
(3)对本部门管理干部和兼职档案员提出具体要求,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教务处职责
(1)保管教学运行中的各类计划、文件和系(部)各类教学汇总情况、报表。
(2)负责指导各系(部)的教学档案管理。
3.各部门兼职教学档案员职责
(1)将收集、积累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装订,做到组卷合理,编目清楚,标题准确,装订整齐,并及时向院档案室移交。
(2)做好存放本部门教学档案的组卷、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利用等工作。
4.教务处档案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教学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2)督促、指导和检查全院教学档案工作,验收各部门移交的教学档案。
(3)按照《教学类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做好教学档案的各项业务工作。
(4)努力开发教学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其作用。
(5)组织全院专(兼)职教学档案员的业务学习,经验交流。
十二、bte365体育在线投注安全管理规定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负责人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实验室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四)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五)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多媒体教室原则上只能开展教学活动,不能在教室内举办晚会、游戏等活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借用教室进行非法活动或任何盈利性的活动。除正常上课外,其它时间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必须有教务处的批条。
  3.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使用计算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5、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备需按照正常顺序依次打开相关的使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能随意安装、更改、删除程序。使用结束后要关好计算机及外接设备并切断一切电源。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6、多媒体教室内的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保养和杀毒,确保设备安全和正常使用。
  7. 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电源线布线是否规范,是否有老化、破损的地方。空调是否有漏水,电源插座处及电源开关处有明显标志且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尤其易燃易爆物品,要放置灭火器。
  8、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教师办公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教师用计算机为本人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教师不准在教学、办公时间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办公室内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用完计算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七)资料(印刷)室安全管理制度
  1、资料室是教务处保存档案、资料使用的场所,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资料室是机密场所,非教师未经批 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资料室,必须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资料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8、印刷间原料均是可燃物质, (范文先生网 www.fwsir.com) 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定,不得玩忽职守。
  9、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阶段考试)试卷印刷期间,无关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10. 印刷间电气开关应与纸张留有安全距离。
  11.废纸必须有专门安全地点存放,下班前必须把废纸清扫干净。裁切时纸脚不准堆放在机器和电动机附近。
  12.严禁在生产岗位上吸烟。
(八)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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