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院学习超过六年(含休学、保留学籍)没完成学业的; (三)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四)经学院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院学习的;
第三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专科、专升本科二年及二年以上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