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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的相关知识
编辑: bte365体育在线投注 日期:2014-06-09
成人高等教育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参加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考试分高中起点升成教专科(简称高起专)、高中起点升成教本科(简称高起本)和普通专科起点升成教本科(简称成教专升本)三个层次。成人高等教育的授课方式分为脱产、业余及函授三种形式,考生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形式。
1
概述
成人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校教育类型有:远程教育学院,
广播电视大学
、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普通高校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招生类型:高中起点升成教专科(简称高起专)、高中起点升成教本科(简称高起本)和专科起点升成教本科(简称成教专升本)三种。
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远程教育四种。
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两年,高起专两年;
远程教育,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两年半,高起专两年半。
学费:学年制和学分制两种收费方式。
特点:有门槛限制,需参加统一报名、考试和录取。历史悠久,考生群体庞大。
成人本科招生院校多有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权。
2
其他教育类型
远程网络教育是一种新兴的教育模式,教育部批准
清华大学
远程教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远程教育学院等具备招生资格的试点网校共
68
所。取得的文凭学历,国家承认。远程网络教育和传统教学方式不同,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实施教学,学生点击网上课件(或是光盘课件)来完成课程的学习,通过电子邮件或贴贴子的方式向教师提交作业或即时交流,另有一些集中面授。远程网络教育
(2
张
)
招生类型:专科、本科、专升本。
远程网络教育通常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自由选择学习期限,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一般学制
3
年,学习期限
2—5
年;高中起点本科一般学制
3
年,学习期限
2—7
年。根据教育部文件,试点院校的网络学院可以自己决定招生范围和标准、考试方式、招生人数、招生专业以及颁发文凭。
学费:比较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网络大学的学费标准要高许多,但学生可节省住宿、伙食和交通等其他费用。
特点:符合条件的可免试入学。不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者需参加学校的入学考试。
电大开放教育
电大开放教育是相对于封闭教育而言的一种教育形式,基本特征为: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取消和突破对学习者的限制和障碍。比如开放教育对入学者的年龄、职业、地区、学习资历等方面没有太多的限制,凡有志向学习者,具备一定文化基础的,不需参加入学考试,均可以申请入学;学生对课程选择和媒体使用有一定的自主权,在学习方式、学习进度、时间和地点等方面也可以由学生根据需要决定;在教学上采用多种媒体教材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等等。
招生类型:专科、专升本。
学习形式:远程教育结合面授,实行学分制,毕业年限最长可达
8
年。
学
费:适中。
特
点:学生需具备一定上网学习条件。以在职、业余、自主学习为主,接受必要的面授辅导和学习支持服务。学习时间自由度较高,没有固定的班级建制。
入学考试相当于摸底测试,不做录取依据,基本无门槛。电大其他类型的学生则需通过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录取。宽进不
“
宽出
”
,毕业年限前必须取得规定学分。
3
录取工作
(一)
录取工作实行
“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
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
“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
”
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名单;由市高招办负责审核录取名单;招生院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要处理好招生过程中的遗留问题。
(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按科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
1
、录取新生时,既要重视考生统考总成绩,又要注意与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文史类中的财经、管理专业录取时,是否需数学单科成绩的要求;外语、外经、外贸专业录取时是否需外语单科成绩的要求,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2
、体育、艺术类(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本科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同科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各专业数学不计入总分,下同)的
70%
,专科不低于
60%.
(三)
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业专业和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监狱管理专业、劳教
管理专业的招生,如资格线上生源不足,可降低分数线向招生学校投档,但最低不得超过同科类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
(四)接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院校还有计划余额的,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通过
168
声讯电话补填有计划余额招生院校的志愿。
4
新手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市高招办备案。
5
学籍查询
2009
年
12
月
4
日
从教育部获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009
级秋季入学本专科、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已基本完成,即日起可在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各自指定网站向学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查询,教育部查询网站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教育部负责人指出,普通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教育行政部门为加强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监督,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健康发展采取的重要措施,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切实维护广大学生正当权益的重要手段。
这位负责人提醒广大新生,要及时上网查询确认本人学籍,经省、校两级网站都能够查询到学籍信息的,表明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籍;两级网站特别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网站不能查询到学籍信息的,则表明未取得国家认可的学籍,应尽快联系所在学校和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弄清事实,妥善解决。否则,毕业时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也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6
性质于特点
招生类型:专科、独立本科段(专升本)、本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学生、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并选择各个地区的重点高校作为主考院校。全部成绩合格后由
“
教育考试院
”
和
“
有资质的高校
”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自考毕业
/
学位证书国家承认,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与自考的区别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
“
自考
”
,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属于一个全国性质的独立教育考试体系。自考制度自
1981
年创立以来,已遍及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军队系统和港、澳、台地区,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类似于国外的高等教育形式。
任务
其主要任务,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1
.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
2
.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3
.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4
.提高全民族的思想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学习形式
考生自学为主,根据需要和可能,自考生还可以选择面授、函授、广播、电视、音像等方式接受指导和帮助。部分应用技术类专业需参加全日制学习,有相应毕业年限。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单科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学
费:课程考试报考费用较低。
特
点:学历社会认可度较高,通过难度较大。
门槛最低的高等教育形式。基本无毕业年限限制(但是,由于学习内容与普通高校课程基本相同,所以对于没有接受高中阶段学习的考生来说,大部分专业是很难通过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规模和学制的限制,考试合格一科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积满学分即可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
21
条、第
22
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学历水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届目标参照性考试,其学历水平和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学历层次、证书及学位
高等教育
的学历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层次;证书包括课程合格证书、专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四种。
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
(
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置
)
;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考试机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国家授权的考试机构管理实施,分省进行。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从中央到地方,有一个组织完整、运转协调的
管
理系统
和工作系统,有一套科学严肃的考试办法,以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1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
“
全国考委
”
。
2
.全国考委办公室,简称
“
全国考办
”
。
3
.专业委员会,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
4
.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
(
区、市
)
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
5
.省考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
(
区、市
)
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
6
.地市考委。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7
.主考学校。自学考试的主考院校全部为各个地区的重点高校。(社会上出现的各种
“1
年自考毕业
”
等,多是没有资质的学校和社会机构发布的虚假信息,承诺颁发的证书都是以没有资质的学校的名义颁发的,不属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系,并不被国家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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